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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提升企业治理效能

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量: 发布日期:2026/10/20 14:58:12

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,既是合规经营的底线工程,也是提升治理能力的长期课题。监管要求是什么、体系怎么搭、方法怎么落地,是每一家企业在建设之初就要想清楚的问题。本次以政策要求为主线,梳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、方式方法与实施路径,供各类企业参考。

1 政策要求: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监管框架

从制度体系看,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依据是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及配套指引。基本规范明确内部控制的五要素:内部环境、风险评估、控制活动、信息与沟通、内部监督,并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,明确董事会、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。配套应用指引对资金活动、采购业务、销售业务、合同管理、资产管理等重点业务环节的控制要求作了细化。

评价与监督要求正在持续加码。财政部2025年11月印发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》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要求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开展评价,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、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、开展财会监督的依据,作为年度考核、监督问责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。

2026年以来,政策推进节奏明显加快。财政部2026年1月印发通知,部署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,落实会计法和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有关要求。2026年2月,财政部办公厅面向全国征集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,单列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案例”主题,覆盖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、评价、监督、成果应用等环节,明确引导单位在数智化背景下创新内控建设做法。2026年6月,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召开会议,强调内部控制建设要坚持“有效制衡”等基本要求。另据2026年10月公开报道,相关内部控制规范修订内容提出,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、系统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,同时强化各类监督结果的刚性运用,建立从问题分析、整改落实到检查验收的闭环管理机制。

综合来看,当前监管要求呈现三个特点:一是强调体系全覆盖,从制度建设延伸到运行评价;二是强调有效性验证,评价与监督结果与考核问责直接挂钩;三是强调数智化赋能,鼓励以信息技术支撑内控建设与运行。

2 总体方案:以五要素为骨架的体系建设框架

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,宜以五要素为总体框架展开。内部环境是基础,包括治理结构、组织机构、企业文化、人力资源政策和内部审计等,决定内控体系的基调;风险评估是前提,通过目标设定、风险识别、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,回答“风险在哪里、如何应对”;控制活动是核心,针对风险点设计不相容职务分离、授权审批、会计系统控制、财产保护、预算控制、运营分析和绩效考评等控制措施;信息与沟通是支撑,保障信息在内部各层级间有效传递,建立反舞弊机制;内部监督是保障,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、内部控制评价,验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。

在组织层面,可按照“三道防线”配置职责:业务部门承担第一道防线,对业务合规直接负责;内控、合规、风险管理等职能部门构成第二道防线,负责统筹制度建设与监督;内部审计构成第三道防线,独立评价监督体系的有效性。三道防线协同运行,是当前监管文件反复强调的机制安排。

03 方式方法:分步骤推进的建设路径

第一步,现状梳理与差距分析。对照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五要素和行业监管要求,盘点现有制度、流程、岗位与信息系统,识别缺失项和薄弱环节,形成差距清单。

第二步,流程梳理与关键控制点识别。绘制主要业务流程地图,结合历史问题和监管关注重点,识别高风险环节,确定关键控制点。从监管实践看,合同管理、资金管控、关联交易、审批授权、用章管理等环节是问题高发区,应优先纳入控制设计。

第三步,控制措施设计。针对每个关键控制点,明确控制目标与控制方式,包括审批权限设置、不相容岗位分离、复核与制衡、预算与资金管控规则等,做到“一项风险、一项控制、责任到岗”。

第四步,制度与流程固化。将控制要求固化为制度文本、操作手册和信息系统规则,明确执行主体与监督主体,避免制度与执行“两张皮”。数智化背景下,控制规则嵌入信息系统,是实现刚性约束的重要方式。

第五步,宣贯培训与正式运行。开展分层级、分岗位的培训宣贯,明确岗位职责与操作要求,设置试运行期,验证流程可行性后转入正式运行。

第六步,评价与持续改进。按照评价办法和内部审计要求,定期对体系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开展评价,建立缺陷整改台账,落实整改责任和验收标准,形成“设计、执行、评价、整改”的闭环。

04 常见误区:建设中需要避免的几个偏差

误区一:制度文本完备就等于体系建成。制度印发只是起点,没有岗位落地、没有执行监督的制度,难以形成真实约束力。

误区二:照搬模板、脱离业务实际。内控体系必须与自身业务特点、组织架构和风险状况匹配,通用模板只能作为参考,不能替代针对性设计。

误区三:重建设、轻运行与监督。体系建成后的运行监督、评价和更新同样关键,缺乏验证与反馈的体系会逐渐失效。

误区四:建设与评价“两张皮”。建设阶段不预留评价口径和缺陷认定标准,评价阶段又脱离建设实际,导致评价难以发挥作用。

05 实施建议:分层推进与协同落地

其一,分层分类推进。大型企业可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内控体系,配备专职内控部门;中小企业可从重点领域起步,先覆盖资金、合同、采购等高风险环节,再逐步扩展。

其二,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控建设负总责,明确归口管理部门,将内控建设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。

其三,与日常管理深度融合。内控要求应嵌入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,而非另起炉灶,避免重复建设和管理负担。

其四,善用数智化手段。推动关键控制规则线上化、规则化、预警化,通过系统固化控制要求,提升执行的刚性和监督的效率。

其五,与监督评价协同联动。将内控建设与内部审计、财会监督、外部审计有机衔接,评价结果用于制度完善和责任考核,形成管理闭环。

 

监管政策的持续推进,使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从“要不要建”进入了“怎么建好、怎么管用”的新阶段。对各类企业而言,关键在于把政策要求转化为适合自身的建设方案,以五要素为框架、以关键风险为导向、以评价闭环为保障,稳扎稳打、持续改进。内控体系建设没有一劳永逸,只有把每一项控制要求落实到岗位、固化到系统、验证于评价,才能真正成为企业稳健经营的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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